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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
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制定协会自律公约;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可以召开会员大会临时会议。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西安证管办审查并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附:协会成员
- 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理事会闭会期间,可采取通讯方式表决增补或免除常务理事;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七)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的职权主要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协会组织机构、编制;
(五)制订调整协会会员的会费标准、方案,相关业务的收费标准和协会管理制度;
(六)决定会员、工作人员的奖励、处罚;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长办公会认为必要时也可召开。
- 会长
协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或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西安证管办审查并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会长、副会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最多不得超过两届,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西安证管办审查并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办公室会议决定;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会长指定的其他人员组成。
会长办公会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的权利主要是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检查协会年度、季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一)制订协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福利待遇;
(二)制订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三)决定常设机构、秘书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
(四)决定协会日常工作的重大事项。
- 秘书处
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对会长负责;
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对违反国家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理事会审定实施;
(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
(三)及时汇总会员的共同愿望和建议,向西安证管办及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四)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协调会员之间的争议;
(五)组织、促进国内外同业的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促进会员的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学习考察,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
(七)认真贯彻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各项法规及有关规定,配合西安证管办监管要求组织相关
活动;
(八)承担西安证管办授权或委托的工作;
(九)完成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交办的事项。
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或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西安证管办审查并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秘书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最多不得超过两届,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西安证管办审查并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常务副会长开展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其他办事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
(三)完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独立董事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会是在协会统一领导下,主要由公司独立董事组成的,可以独立开展活动的内部组织。它是联系协会、监管部门与高管行业的纽带,是收集反映该行业情况的渠道,集中行业智慧与力量的平台,也是行业自律创新的园地。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
(一)制订、实施本专业委员会活动计划;
(二)汇集成员智慧,总结交流经验;
(三)组织本职务业务培训;
(四)开展针对本职务责任遇到的突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五)为会员或非会员单位提供本职务责任的咨询服务和业务工作指导;
(六)协会同意接受证管办等有关管理机关的委托或代表协会调查本职务责任的失职渎职等问题。
- 董事会秘书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委员会是在协会统一领导下,主要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组成的,可以独立开展活动的内部组织。它是联系协会、监管部门与高管行业的纽带,是收集反映该行业情况的渠道,集中行业智慧与力量的平台,也是行业自律创新的园地。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
(一)制订、实施本专业委员会活动计划;
(二)汇集成员智慧,总结交流经验;
(三)组织本职务业务培训;
(四)开展针对本职务责任遇到的突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五)为会员或非会员单位提供本职务责任的咨询服务和业务工作指导;
(六)协会同意接受证管办等有关管理机关的委托或代表协会调查本职务责任的失职渎职等问题。
- 综合事务部职责
1、负责制订协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会员大会、理事会和董事长联谊会等会务工作;
3、负责协会文件的起草、印发、传阅和归档。
4、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工作,收缴会费;
5、负责组织协会年审及秘书长离任审计;
6、负责协会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管理;
7、负责协会与西安证管办、政府有关部门、民政厅社团局的联系和协调;
8、负责接待、安排各兄弟协会来访及交流;
9、负责车辆管理和安全工作;
10、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1、负责编写协会大事记;
12、负责协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
13、会长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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